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石嘴山居民
2、 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2寸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3、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同时交验监护人同意出境的声明及居民身份证明。
4、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现役军人申请大陆证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批件。
6、赴台团体旅游还需交验具有资质的赴台旅游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鸣沙路7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公安局出入境受理点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民族大街建设路1号政务服务大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点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惠安大街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同时申请《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签注的,15个工作日完成制作、签发;再次申请签注的,10个工作日完成制作签发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